为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甘肃省《2020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灵台县水泉生猪定点屠宰厂
法人代表:景永刚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水泉村尹家沟社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年屠宰生猪12-15万头生产线一条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公司现有一台2t/h锅炉燃煤,锅炉采用华亭煤作为燃料,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配备湿式脱硫除尘器,排放污染物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2)废水
公司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尹家沟,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一级标准,废水达标排放。
(3)噪声
公司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屠宰车间动物叫声、生产设备产噪等,噪声源均采取降噪处理,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我公司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锅炉炉渣,猪毛、粪便、胃内容物及废水过滤后的排放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锅炉炉渣外售,猪毛、粪便、胃内容物及废水过滤后的排放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堆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